信用承诺闭环监管地方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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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制度之一,信用承诺制度是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有力措施。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提升信用承诺水平,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衢州市、杭州市、淮安市等地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用承诺闭环监管机制,以“信用承诺”为小切口,促进营商环境改革,在优化审批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惠民便企、推动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为各地推进信用承诺闭环监管提供参考与借鉴。 1、衢州市:构建告知承诺“信用+监管”闭环链 衢州市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实践创新,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服管融合一体应用(企业信用管家)系统,形成告知承诺“信用+监管”闭环的衢州模式。 (一)信用承诺规则制定 出台《衢州市关于加强告知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对81个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监管办法及规则。建立包括证明事项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在内的承诺库,归集企业承诺信息、履约信息,关联信用主体信用记录。信用承诺监管事项涵盖40多个政府部门,承诺信息涵盖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动公示型、容缺受理型和信用修复型等五大类。 (二)信用承诺资格认定 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身份码”为载体,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设立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详见表1),从合规经营、治理信息、资本能力、市场表现、自治能力等8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进行模拟计算,全面评估企业信用风险。 表1 衢州市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 通过机器学习、规则触发两种方式确定高、中、低风险企业,结果自动展现蓝、绿、黄、红四色(详见图1),做到企业风险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置,并对低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信用承诺。 图1 衢州市“一码四端四色”创新模式 (三)信用承诺闭环处置 企业承诺后,承诺书通过“信用衢州”网站向社会公示,服管融合一体应用(企业信用管家)系统对归集的承诺事项进行智能分类,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监管规则,采用双随机抽查、现场核查、非现场核查、免于核查等四种方式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分正常、待整改和承诺失信三类情形,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下一轮信用评价的基础,实现信用承诺闭环(详见图2)。 图2 告知承诺反馈机制流程图 核查结果为正常的,代表企业信用状况好,在下一轮信用评价中视情给予一定激励。核查结果为待整改的,代表企业有涉及需整改的内容,整改后相关信息形成再生性信用数据回推。核查结果为失信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各应用平台,该主体将不再适用信用承诺,在下一轮审批环节进行限制。同时,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失信严重的企业将被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取消其在市绿色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享受信用贷款、融资优惠等措施。 2、杭州市:“承诺践诺核查”为企业信用“预警打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以“信用承诺践诺核查”试点为契机,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承诺审批-践诺核查-信用奖惩”闭环管理数字化创新、标准化建设、机制化实施。 (一)构建“承诺—践诺—奖惩”信用监管闭环 一是清晰信用承诺事项。制定浙江省首个市场监管领域《许可类信用承诺监管实施意见》,按照“一诺一模板”“一诺一核查”“一诺一监管”原则,制定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15类,明确信用承诺内容、违诺情形判定准则、惩戒制约等监管标准20项。二是规范“承诺践诺”核查流程。建立标准化执行体系,截至2024年11月,已在食品、工业产品、医疗器械等多个核心领域实现重点事项承诺践诺核查100%覆盖。三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闭环管理。嵌入式“奖惩到位”将“失信名单”嵌入政务服务系统,通过改造业务流程和系统,实现数据自动推送、企业办事时一键式“奖惩反馈”。 (二)贯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强化平台协同,形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执法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位一体”协同。 图3 “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流程图 上城区食品经营许可“承诺践诺核查”模块于2024年6月在“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上线,将企业事前承诺内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推送至“互联网+监管”,核查结果反馈至信用信息平台。如企业存在承诺不实或未履行的情况,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推送信用平台,限制该企业再次享受承诺审批便利,且承诺失信行为将自动影响其接受检查的频次,被监管执法部门重点关注。 图4 事前-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 (三)实现“他律—自律—共赢”诚信体系共建 “他律”即梳理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及其践诺核查细则,促进监管痕迹全面量化为信用记录,及时为失信行为“预警打铃”。“自律”即通过“浙江企业在线”提供践诺结果自查整改渠道,监管对象可通过自检自查、自主申报提交整改情况,及时补救“信用失分”,打造浙里“诚信第一课”在线学习品牌,引导企业规范提升、自觉守信,培养“自律”习惯。目前,已有触发式检查、“双随机”抽查自主申报、自检自查等100余个事项纳入“浙江企业在线”平台运行。此外,平台上还提供了20个企业诚信学习资料视频,供企业在线学习。 图5 “承诺践诺核查”信用监管闭环管理流程图 3、淮安市:多部门联动构建信用承诺闭环监管体系 淮安市围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闭环监管体系,通过部门联动、创新机制、清单管理、数据共享、重塑信用等举措,实现“承诺—践诺”全流程闭环监管,有效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管理机制,构建数字化平台 为强化信用承诺信息全流程监管,淮安市以信用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实施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清单管理,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等行政服务事项中强化信用承诺信息全流程监管,实现“承诺—践诺”全流程闭环监管。 (二)规范管理流程,实现高效能监管 为实现政府的高效监管,淮安市行政机关会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11月,正式上线淮安市信用承诺系统,将全市20家市级部门共72份信用承诺模板统纳其中,有效规范信用管理流程,提升信用监管效率。除了实施清单管理和规范文本格式,淮安市还建立承诺人虚假承诺、违背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行政机关经核查或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承诺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内容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承诺人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相关决定。承诺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的,应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被承诺人的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承诺人不再适用信用承诺制。 (三)重塑企业信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信用服务优化提升行动,制定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推进各级责任部门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企业在信用修复完成后,通过“信用淮安”网站和“i淮安”APP在线进行信用承诺、跟踪、审核、违诺信息记录查询的全流程线上操作。 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已成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有力举措。各地应通过立法顶层设计、健全配套制度、系统升级集成、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服务等有力举措,加强信用承诺的日常监管和事后核查,不断提高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管理,推进信用承诺公示与核查。制定统一的信用承诺管理事项清单,明确承诺事项、实施依据、实施层级、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并实施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在“信用中国”地方网站、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开设信用承诺专栏,加大各类信用承诺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根据承诺事项的特点、风险等级、信息化条件,采取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协助核查以及“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开展承诺核查。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分类监管、绿色通道、政策扶持、考核评定等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结果。 二是系统升级,实现承诺信息数智化管理。优化提升各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信用承诺履诺反馈系统开发运行,以信息技术手段全力支撑信用承诺履诺集中统一公示,实现信用承诺事项在线提交、审核、公示和反馈全流程线上操作。引入先进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系统的处理能力、响应速度和安全性。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对来自不同渠道的信用承诺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是失信惩戒,健全履诺闭环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政策法规,完善信用承诺失信惩戒工作流程,建立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息核查及反馈机制,明确反馈时间,实现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各类承诺信息与不实承诺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等工作机制,依托相关业务系统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同时推动将不实承诺经营主体名单嵌入业务系统,实现许可(备案)、监管、查处等工作环节的信息共享,形成协同监管。对于已完成违诺失信行为整改并达到信用修复的社会主体,严格按程序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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