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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委编办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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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编办立足部门职能,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信用监管贯穿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过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夯实“信用基础”。强化政务诚信,夯实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做好事业单位赋码发证,对新登记事业单位进行信用宣传,推进事业单位知信用信守信;对新任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预审,确保登记信息可靠可信可用。根据《关于加强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依托“信用浙江”数据共享,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系统中直接查询单位信用情况,对失信个人依法限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为事业单位诚信发展夯实“信用基石”。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将核查结果与机构编制全流程业务挂钩,实现工作闭环。通过“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将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报告、实地核查等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对接区信用办,学习掌握信用管理最新政策。 三是加大“诚信宣传”。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举办培训班、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大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诚信宣传,树立诚信理念,加强诚信管理。依托网上登记工作群,加强与各单位机构编制干部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工作,夯实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思想根基。针对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单位,建立台账,积极主动对接,告知所需材料,当天申报当天办结,实现单位法人“应设尽设,应变尽变,应销尽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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