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为去世父母还清欠款,丽水95后“信义少年”为“诚信”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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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的孩子都能想到为父母还债,还说只是做了该做的,我还有什么理由不还钱。”在丽水市云和县阜安门共享法庭,张某这样告诉法官,“叶石云说得对,天不可能一直黑着,我一定会尽快还清债务,开始新生活。” 近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先礼后兵”执行行动,组织近3000名被执行人和其他群众在全市242个共享法庭,观看“信义少年”叶石云用六年时间主动为去世父母还清三万元欠款的感人故事。 2009年,叶石云的父母在49天内先后因病去世,留下11岁的他和81岁的爷爷相依为命。雪上加霜的是,叶石云母亲去世前已生病多年,家里为此欠下了不少债务。 “欠债就要还钱!”11岁的叶石云跟着爷爷挨家挨户核实了20多笔债务,共计3万元。为替父母还债,叶石云一到周末和节假日,就去捡废品挣钱。2014年,年满16周岁的他利用暑期时间,到当地玩具厂打零工。 在当地农村,有“债不过年”的习俗。每逢年关,叶石云都会和爷爷一起,到债权人家里表示歉意:“欠你的钱暂时还不了,不过请放心,账我们记着,一定会还给你!”其实,大家都很同情他们一老一小,从未上门催讨,面对叶石云还回来的钱,他们有的婉言推辞,有的主动减免,甚至还变着法子返还。 到2015年底,叶石云共计挣到22800元,加上平日省吃俭用的积蓄,他终于还清了父母生前所欠的债。 “困难都是暂时的,我都能扛过来,相信你们也一定可以。天不可能一直黑着,只要我们保持对诚信的坚守,坦然面对困境,主动承担责任,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履行债务,一定能迎来希望的曙光。”叶石云说。在共享法庭现场,叶石云的故事让大家深受感动,许多被执行人当即承诺要履行债务。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此次“先礼后兵”执行行动中,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观看“信义少年”感人故事,由法官和当地党员干部在现场深入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通过讲清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规劝他们尽快履行义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彰显,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更多、更彻底,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感受度。这次行动共执结案件462件5632.42万元,全市1055名乡镇村社干部协助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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