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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终本”非“终结”,滨江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终本案件
发布日期: 2023- 03- 28 信息来源: 滨江区信用办


3月22日晚9点半,执行局张萍法官接到了一通来自新昌县公安局的电话,原来,被执行人潘某某找到了,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2018年,潘某某以23.5万元向杨某购买一辆二手奔驰驾车,潘某某支付了13.5万元后,余款一直未支付。2021年3月经法院院审理,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潘某某在2023年2月之前分期支付上述购车款及律师代理费。协议生效后,潘某某却分文未支付,杨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法官多次对潘某某的财产进行查询,除在支付宝账户上发现零星存款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潘某某本人也去向不明,案件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局,无奈只好“终本”。尽管案件暂时没有解决,但张法官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不定期的查人找物并联合公安对潘某某进行布控。

在接到公安的电话后,张法官连夜与申请人、被执行人进行多次联系。经张法官“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理上告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劝导双方合理确定自己的心理期望值。在张法官一次次的耐心沟通解释下,被执行人潘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配合执行法官支付了部分所欠货款,还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终本”并非“终结”,而是暂时地程序上终结本次执行流程。“终本”后,不论过多少年,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在。在此奉劝那些“老赖”,不要存侥幸心理,尽快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只要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将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到位,尽最大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信用滨江”建设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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