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诚信美德,退伍军人拾金不昧,传递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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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朗朗上口的童谣陪伴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它从小教育着我们捡到不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要归还给失主,或上交给警察。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诚信品质的体现。虽然拾金不昧看起来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是在这个物欲纵横的时代里面,正是有这样的正能量存在,才能让大家感受到诚信美好品质的可贵。 近日,在钱塘区义蓬街道新益村卫生室门口的核酸检测点,出现了一个焦急的声音:“您好!麻烦问一下,您这边是不是新益村委的工作人员,我这边捡到了你们村民的一点东西,我需要跟他联系一下,核实一下具体情况,然后归还给他!”在简单了解了情况后,发现当事人鲍小明在本村居民家中捡到一大笔现金,他还出示了捡到这笔现金的门牌号照片,然后将其带至本村领导陆主任办公室。 路上鲍小明告诉我:“我就是有收藏的爱好,比较喜欢古玩,喜欢收集一些毛泽东像、徽章这样的东西。咱们新益村不是在拆迁嘛,很多村民都已经陆陆续续搬离了,我就是在附近捡捡找找看看,没想到发现了这么大一沓钱。本来我也完全可以将其收入自己囊中,但是你说人家丢失了那么大一笔现金,那该有多着急!万一人家拿这笔钱有很重要的事情呢!这么大一笔金额对于不少家庭来说都是辛辛苦苦赚好久才能得来的!” 据了解,鲍小明是一位退役军人。村干部在与该户居民核实了相关金额以及相关细节,发现该户居民早已不记得有关细节,也不记得这笔现金的数额的情况下,选择了交给警方处理。警察带领鲍小明到现场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及细节后,由于不能确定该笔现金的所属人到底是谁,目前该笔现金已经交给警方。 拾金不昧,君子之德。在鲍小明身上,我们看到了退役军人重德善良的品质,是“十字”主流价值观中“诚信”的体现,正是有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才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这些真善美的举动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传递,让我们一起向鲍小明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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