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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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区、县 (市)信用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缓解企业受疫情影响压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立因疫情致企业失信的豁免机制。在疫情期间,经有关部门核实,确属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合 同违约、金融债务违约、经营困难等情况,而发生未及时纳 税、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情形的,其行为可暂不作为失信信息计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做好守信信息的认定和归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参加湖北及其他城市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参加防疫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县、市)表彰以及其他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或个人等的认定工作,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守信信息归集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信用办) 三、 建立疫情防控的正向激励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财政性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为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采取激励措施,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涉及的惠企政策、《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74号)明确的激励措施等。鼓励全市各大创业园区为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减免租金,减免物业费用。针对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志愿者,在钱江分中给予加分,并提供优惠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 县(市)信用办) 四、 开设公共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于涉及疫情防控、 医疗保障、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办理公共信用修复的,实行特事特办。对符合国家和省信用修复规定的,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中国”网 站和“信用浙江”网站的信用修复申请审核以及“信用杭州”网站的信用信息修复相关程序,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 助力企业缓解融资困难问题。加强对企业和个人捐款捐物等公益行为和荣誉奖励行为信息的归集,形成疫情防控守信激励推荐名单,依托杭州“E融”平台,开发“抗疫” 信易贷产品专栏,为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信贷优惠支持。加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线上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促进企业尽快恢复正常产能,确保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金融投资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做好信息展示和宣传工作。各级公共信用工作机构要重点抓好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处理、披露、使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信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大疫情防控失信信息、失信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大防疫先进和诚实守信人物事迹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市)信用办)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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