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执行攻坚集中行动启动让老赖无处遁形 |
|
|
|
“老赖”要想赖账,现在可要重罚了。4月13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中院获悉,温州市两级法院将于4月至5月期间,在温州市范围内开展“执行攻坚年春雷行动”,虚报或者不报个人财产的将面临拘传、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 温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卫国介绍,温州市法院于今年4月至明年1月部署开展“执行攻坚年”行动,“春雷行动”作为第一次集中行动,主要是为了促使被执行人敬畏法律、选择诚信,且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如期完成,助推诚信温州建设。 无财产无收入也要报告 你以为不报财产,银行无存款、名下无房无车,法院就没辙了?市民王某欠下郑某3万余元迟迟未还,去年8月,郑某向龙湾法院申请执行。可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一直没有报告财产。于是龙湾法院于同年12月对王某作出拘留决定。今年初,经公安部门协助,王某被控制带回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陈卫国通过案例说明,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时,法院会一并发出《报告财产令》和《财产调查表》,被执行人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即使是无财产无收入,被执行人也要申报,一旦发现造假,将受到严厉制裁。 线上线下多途径核实 陈卫国说,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经办法官必须及时调查核实,特别是报告无财产及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须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验证,同时进行线下现场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核实情况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法院可以采取拘传。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对于造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的,将按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视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上同步送达执行文书 有人拒收执行法律文书或更改地址逃避执行怎么办?昨天“法院网络公告和曝光台”(通过温州网主页链接进入)专栏正式上线,该专栏专门为解决执行法律文书送达难、告知难而设。今后法院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基础上,还会同步在网络公告平台上送达。案件当事人也可通过这个平台搜索涉及执行关键节点和当事人权益的执行文书、执行事项。 通过这一网络平台,温州中院还将开辟温州市两级法院失信曝光平台,集中曝光失信信息。市民可以输入姓名、案件号、执行法院等信息,查询已上传至曝光台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