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电商集体接受网络诚信行政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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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情形、如何确定退货商品是否完好等进行了新的规定。3月13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网络诚信行政指导工作会议,帮助电商企业更好了解新规,30多家电商还签订了诚信经营倡议书。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哪些商品经消费者确认也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在会上,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负责人王永进对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重点介绍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新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提醒电商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管理,这既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能更好保护自己。 据介绍,2016年南湖区消保委受理消费纠纷3000多起,其中涉及电商的在500起以上,而其中又以职业打假居多,占了90%以上。“有的投诉是合理的,但绝大部分是职业打假。”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商被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违反广告法,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使用效果等,南湖新区是电商集中地,每年有关电商的投诉有200起左右。 “现在电商都比较重视自己的信誉度,普通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渠道也比较畅通,一般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但如果遇到职业打假,电商可能就要遭遇大额索赔了。”所以,王永进特别提醒电商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的细节、退货程序都要了解清楚,经营中不要夸大宣传、注意广告用语规范等。
因为是网上购物,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没有直观感受,只能看到网页上的图片、商家的介绍等,所以国家专门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当于给消费者一个“后悔期”。“绝大部分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也有少部分需要消费者确认。”王永进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时应询问清楚是否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如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期刊等就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像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已经确认,那也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现在,南湖区的电商经营者越来越多,规范诚信经营显得特别重要。“这次培训很有必要,因为有的电商企业在法律学习等方面还有所欠缺。”麦包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电商的品牌意识都很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块都很重视,电商自己的退货规定已超过国家的要求,可以让消费者更加放心购物,但是电商运营等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规的了解可能还不够,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违规,像使用绝对化的广告用语等,因此通过学习可以更好规范经营,更好提供服务。 嘉兴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的两家企业代表进行了现场发言,全体参会企业代表还签署了“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守法规范经营倡议书”,他们表示今后将更加重视网络诚信交易,依法合规、守信崇德、义利兼顾地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共同为推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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